关于“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评选通知

2018-10-22 16:01:58 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16、17级各班级:
现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审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班级、学生干部参照2017年9月出版的《学生手册》中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、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做好“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学生干部”的申请工作,现将学院评定工作相关要求及工作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 评审要求:
(一)评定对象
在我院教务处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干部(成教生、仍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参与评定);
(二)评定条件
先进班集体:
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2017年9月版《海南职业技术院学生手册》中的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细则;
优秀学生干部: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思想积极上进。
2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品行端正,本学年无违纪处分。能够带头遵守学校控烟工作相关规定,无违纪违规吸烟记录。
3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青年志愿服务须达30个时长及以上。平均绩点达2.0及以上,且所有课程考试合格。
4、同等条件下,获先进班集体、先进团支部等集体奖项的主要学生干部,对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学生优先评选。
5、积极创建“5S“宿舍,在学校及二级学院宿舍检查评比中上,个人所有宿舍全学年无不合格记录。
6、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,工作认真负责,成绩显著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,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二、 评审程序
要求:
①16、17级各班班长或者团支书将申请“先进班集体”总结材料(即2017年9月---2018年8月30日)上交到行政楼学工办506张老师处。
②16、17级各班干部、学生会干部将申请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申请书(相关荣誉证书)上交到行政楼学工办506张老师处。
③截止时间:2018年10月26日下午5:30分之前,逾期不受理。
④学院评定小组于2016年10月27日前进行终审,并将符合条件的班级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天并上报学校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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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21
“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”审批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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