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18-10-18 08:26:45 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16、17级各班级:
根据《琼财教〔2018〕1408号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(高等院校)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《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方案》的通知》(海职院学[2016]6号)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。
(一)评选对象
    我校教务处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(成教生、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参与评定)
(二)评选条件/金额
1.资助金额:资助金额为每生 1500 元。
2.资助对象:品学兼优,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。评选条件:
(1)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(2)孤残学生、“低保”家庭的学生等特殊情况的,应予以优先考虑。
(三)评审程序
(1)班主任2018年10月18日前组织召开班会,告知全班同学奖补资金的评选条件;
(2)参评学生要出示2018年“生源地贷款”或相关证明(如建档立卡证明、低保证等)。
(3)班级公示评选获得学生名单5天。
(4)班主任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5:30之前把名单送上报学院学工办行政楼506张老师处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航空服务与城市交通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0月17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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